大隊幕僚共通訓練|以新北市 112 年第 11 版要點為正式基礎

今天在這個位置,
你要完成什麼?

先選自己的職位,看這個位置要顧什麼、先做什麼;Mayday 發生後再切到另一頁看新增任務。

使用界線|正式職掌依函頒要點;本頁只把先後順序和 Mayday 後的作法改成好讀版本。現場仍依現行規範及指揮命令辦理。
115 年五大隊草案|火場通訊代號(點開查詢)

使用方式|以下照五大隊修正草案列示,供訓練辨識,不代表局版正式呼號。實際勤務仍以當日指揮官宣告及現行通訊規定為準。

大隊長北海 56
副大隊長北海 571/572
安全官北海 58
作戰官北海 516/526
作戰幕僚北海 518/528
情報官情報 56
後勤官後勤 56
水源官水源 56
直播人員後勤 57
傳令幕僚北海 561/571

草案待確認:① 另一份 115 版資料改列安全官「安全 56」、安全幕僚「安全 57」;②「北海 571」同時出現在副大隊長與傳令幕僚。正式演練前應由大隊統一確認並宣告。

現在是哪一種任務?
Mayday 後不是每個人都去救人。多數職位原工作照做,再多處理緊急事項;只有被指派的人才轉任救援工作。

Mayday 共同檢查點

先做下面五件事,再看自己的職位卡。順序表示先後重要性,不是固定分鐘表。

確認 Mayday、淨空頻道確認 Mayday,停止非必要通聯,保留緊急訊息。
核對受困人員補齊 LUNAR,與人員管制資料及最後已知位置核對。
啟動 IRIT/請求 RIT先期備援立即準備或投入,請求 RIT 與必要資源,另派人負責救援指揮。
完成 PAR、原火場不停確認全場人員;滅火、供水、通風與救援動線保護不可停。
持續回報救援進度固定回報救援進度、危害、還缺的資源、氣量與救護/REHAB 狀態。

讀法:先看要顧什麼,再看先後順序

每張卡先看「這個位置要顧好什麼」,再照紅、橙、綠、藍的順序處理。若現場已發生緊急狀況,直接先處理最危險的事。

紅|立即安全/救命橙|先建立基本功能綠|持續更新與追蹤藍|交接、紀錄與收束
指揮官COMMAND
位置目標|讓全場在可接受風險下,依清楚的戰術重點一致行動,且指揮權不中斷。
先掌握現場環繞火場,確認火勢、人命、建物與重大危害,建立足以決策的整體判斷。
完成接掌與前任完成交接後才接掌指揮權,並以無線電宣告周知。
定戰術與分工決定戰術重點、優先順序與指揮分工;持續監督整體救災作業。
重大轉換再確認火勢、風險或戰術改變時,重新確認目標、部署及安全限制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承擔事故現場總體安全責任。
  • 指揮交接完成後公開宣告。
  • 讓戰術重點與分工清楚可執行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現場知道誰在指揮。
  • 幕僚能說出目前目標與優先順序。
  • 整體作業與重大風險持續有人監督。
安全官SAFETY三級以上火災應指派
位置目標|在危害造成傷亡前辨識風險、提出限制,必要時直接改變、暫停或停止不安全作業。
先找致命危害立即監視閃燃、爆燃、坍塌、危害性化學品等狀況,評估搶救目的與作業風險。
提出安全限制向指揮官清楚說明危害、可能後果與建議;必要時行使變更、暫停或停止作業權力。
持續確認各組安全定期或必要時確認各救災編組安全,評估是否增設助理安全官或指定監控人員。
維持安全方案依火場變化修正安全方案;離開指揮站巡視前,先指定幹部代理相關指揮站功能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危害監視、風險評估與風險警示三件事都要做。
  • 不能只「看到」危害,必須使指揮官收到明確建議。
  • 危害擴大時要增援安全監控,不可單人硬撐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能說出前三項重大危害及控制方式。
  • 各救災編組安全狀態有固定或事件觸發確認。
  • 安全限制已被傳達並反映在作業上。
安全幕僚ACCOUNTABILITY
位置目標|任何時點都能回答:誰進去了、何時進去、在哪裡、做什麼、氣量及狀態如何。
先把入室人員登記清楚登錄姓名或代號、進入時間、氣瓶氣量、任務與位置;漏登人員要立即補登,不能讓管制板少一組人。
核對各組位置和任務確認每一搶救小組的帶隊官、任務區域及進出狀態,讓管制資料對得上實際部署。
持續更新與PAR任務、位置、氣量或狀態變更即更新;定期要求帶隊官執行個人責任回報(PAR)。
增援與交接單位眾多時立即請求協助;交接時逐項交清未出場、失聯、氣量異常及待確認人員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五項核心資料:人、時間、氣量、任務、位置。
  • 資料必須隨任務變更更新,不能只記進場。
  • PAR結果要能回到個別編組狀態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隨機點一組即可立即說出目前狀態。
  • 管制板與作戰部署沒有互相矛盾。
  • 異常或逾時人員已主動提出,不等別人追問。
傳令幕僚COMMAND LOG
位置目標|讓指揮命令與重要資訊確實送達、留下紀錄,並能追到後續回報。
先建立聯絡線確認指揮官、火場內部、指揮中心及支援單位可使用的通訊方式與頻道。
傳達並記錄命令協助指揮官對內傳達命令,記錄時間、對象、任務及重要火場資訊。
維持對外聯繫協助指揮官與指揮中心、支援單位聯繫;持續記錄回報與任務變更。
補齊紀錄協助後勤組影像紀錄及臨時交辦;交接時指出尚未收到結果的命令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命令內容、接收對象與時間。
  • 重要回報不能只靠記憶。
  • 內部與指揮中心兩條聯絡線都要維持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能查到重要命令何時、給誰、結果如何。
  • 未回報事項有明確標記並主動追問。
  • 交接者能快速掌握未結案件。
作戰官OPERATIONS
位置目標|把指揮官的戰術重點轉成明確部署,持續掌握進度並補上沒做到的地方。
先盯人命救援有人命受困時,立即建立救援進度管制,確認執行單位、位置與最新結果。
掌握各組任務與進度掌握火場發展、攻擊進度、人力派遣、裝備需求、戰術運用與人命救助資訊。
部署與修正依戰術重點部署,提出方案供指揮官參考;必要時擔任分面/分區指揮官。
補足人力並劃好警戒區依火場發展建議警戒區劃設,追蹤未完成任務與資源需求,統籌作戰組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人命受困進度必須優先管制。
  • 每項部署要有執行單位、位置與進度。
  • 掌握的不只是派出去多少人,也包括攻擊效果與裝備缺口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能說出各主要任務現況、下一步及卡點。
  • 戰術重點已反映在實際部署。
  • 指揮官取得的是可選擇的方案,不只是零碎資訊。
作戰幕僚DEPLOYMENT
位置目標|維持一張可信的部署圖,讓支援報到、任務位置與搶救進度能被作戰官即時使用。
先接支援報到確認支援單位、人力與可用戰力,避免到場後無任務或重複投入。
建立兩張核心圖完善災害現場指揮架構圖及搶救部署圖,先畫已確認資料,未知處明確標示。
追蹤位置與進度定期追蹤各單位搶救進度及位置,立即向作戰官報告變化與缺口。
傳令與協作傳達指揮官、安全官、作戰官命令;協助作戰官及安全官執行相關作業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支援單位報到後要有任務狀態。
  • 部署圖必須反映現在,不是到場初始版本。
  • 位置或進度異常要主動報告作戰官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圖上看得出誰在哪裡、執行什麼任務。
  • 圖面與安全幕僚的人員資料能互相核對。
  • 支援戰力沒有「已到場但無人掌握」的情形。
情報官INTELLIGENCE
位置目標|把分散的災情整理成可信、可供決策與發布使用的共同資訊。
先找決策關鍵優先確認受困災民、危險物品、建築物與消防設備、火點位置及延燒範圍。
供應決策者將關鍵資訊提供指揮官、作戰官及安全官,未知或矛盾資料要清楚標示。
核對並整合彙整、核對各幕僚資訊,持續完善災害搶救資訊概要表。
形成對外資料整理發生時間、損失、出動戰力及目前掌握情形,提供指揮官作新聞發布使用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人命、危害、建物、火點與延燒五類核心資訊。
  • 矛盾資料必須核對,不能直接併成「事實」。
  • 內部決策資訊與對外資訊要維持一致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資訊概要表能回答目前最重要的決策問題。
  • 重要資訊已送到真正需要的人。
  • 對外資料是已核對版本,不混入未證實訊息。
情報幕僚INFORMATION SUPPORT
位置目標|快速補齊情報缺口,特別是場所狀況、內部格局與關係人資訊。
先找關係人掌握可提供建物、受困、危險物與格局資訊的關係人,確認其位置與可信程度。
調出場所資料確認場所是否列管,取得乙種搶救圖等內部格局資料。
持續蒐集與聯絡協助情報官蒐集災情、通訊聯絡,對關鍵資訊進行交叉確認。
支援發布依情報官分工協助新聞資料整理,保留未確認事項,不自行對外定調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關係人動向與聯絡管道。
  • 場所列管、格局及乙種搶救圖。
  • 情報來源要可追溯,避免傳聞變成正式資訊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情報官知道哪些已確認、哪些待查。
  • 建物格局與場所風險已送達作戰、安全功能。
  • 關係人資訊沒有只停留在個人口頭。
救護官MEDICAL啟動大量傷病患時設置
位置目標|讓傷病患完成檢傷、救護車調度與適當後送,且全場掌握傷者流向。
先建立救護指揮任命適當救護指揮幕僚,優先使用專責救護隊,立即展開檢傷、救護車管制與後送作業。
設集結與車流宣告救護車集結區,建立救護車調度方式;必要時請指揮中心護理師詢問醫院收容量。
建立專用通訊請求大量傷病患頻道,請指揮中心通知全體救護車使用該頻道回報送醫資訊。
彙整傷患去向持續更新傷者資料與後送醫院,完善大量傷病患管制板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檢傷、車輛管制、後送三項功能都有承接者。
  • 救護車集結區與頻道完成宣告。
  • 每名後送傷患有去向資料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傷患數、分級、處置與後送狀態可立即回答。
  • 救護車進出有秩序,不阻礙消防作業。
  • 大傷板與實際後送結果一致。
後勤官LOGISTICS
位置目標|讓指揮站、集結、補給、警戒與人員休息持續運作,不因資源混亂拖垮戰術。
先建立作業區成立大隊救災指揮站、人員集結區、裝備器材集結區及人員休息區。
先顧持續作戰指定救護人員於休息區負責救災人員休息與生理監控;掌握水源並提出使用建議。
補給、警戒、報到供應戰力裝備、器材及物資;劃定火場周邊警戒區;協助支援單位報到。
留下重大時序針對現場搶救重大時序完善資訊紀錄表,統籌後勤組與未完成需求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四區:指揮站、人員、器材、休息。
  • 休息區要有救護人員負責生理監控。
  • 水源、補給、警戒與報到不可無人處理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所有支援人車知道去哪裡報到與待命。
  • 作戰需求能找到資源、知道何時補上。
  • 重大時序可供事後回查。
後勤幕僚RESOURCE RECORD
位置目標|留下必要影像,並使現場人員、器材與作戰組掌握的資源數量一致。
先確認紀錄需求依現場需要開始相片、動態影像紀錄,避免阻礙作戰或進入不安全位置。
建立資源清冊登錄並清點支援人員、裝備器材等後勤資源數量。
與作戰組驗算定期核對人員與裝備數量是否與作戰組相符,差異立即查明。
回傳與交接依規定回傳影像資料,協助後勤官處理未完成資源與紀錄事項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人員與器材清點不能只記總數,要能查明差異。
  • 影像要完成回傳,不是只有拍攝。
  • 資源資料必須與作戰組互相驗算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現場資源數量有可信清冊。
  • 差異已查明或清楚列為待確認。
  • 影像資料可供相關單位使用。
水源官WATER SUPPLY
位置目標|確保消防水源不中斷,同時維持外圍車流與水源部署秩序。
先確認供水風險掌握現有供水是否足以支應攻擊,立即辨識可能中斷或車輛衝突處。
擬定兩項方案提出車輛調度方案與佔據水源方案,必要時主動調度車輛。
持續回報水源定期回報水源狀況,協助更新搶救部署圖,讓作戰端知道可用供水能力。
維持外圍秩序劃定外圍警戒區,協調員警控管外圍人車進出,保留供水與支援動線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供水是否足夠、備援水源在哪、誰負責佔據。
  • 水源變化必須主動回報。
  • 外圍車流不能阻斷水線或支援動線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指揮官與作戰官知道目前及備援供水能力。
  • 部署圖反映實際水源與車輛位置。
  • 外圍警戒與交通管制已形成可用動線。
水源幕僚WATER SUPPORT
位置目標|補足水源與後勤官的執行量能,使水源、車輛與圖面資料持續更新。
先接受明確分工向後勤官或水源官確認負責區域、車輛、水源點或紀錄任務。
完成現地確認依分工確認水源、車輛位置、動線或器材需求,立即回報異常。
持續協助更新協助水源與後勤工作,確保狀況變動能反映在部署與資源資料。
交清未完成事項交接尚未佔據的水源、待調度車輛、受阻動線或其他缺口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不能只「協助」而沒有明確責任區。
  • 現地資訊要回到水源官/後勤官。
  • 變更後的資料要同步更新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主責官知道你負責什麼及目前結果。
  • 異常與缺口已回報並有人承接。
  • 交接後不留下無主事項。
大隊勤務指揮中心值日員BATTALION DUTY CENTER
位置目標|依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範,維持後端資訊、聯繫與支援作業不中斷。
先依專門規範啟動本職位的具體任務不在本要點展開,應立即依「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範」辦理。
確認聯絡與紀錄依專門規範建立與現場、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及大隊內部的聯繫與紀錄。
持續支援依現場需求及專門規範追蹤、協調與提供後端支援。
完成交接將尚待追蹤、已完成支援與重要時序依規範交清。

一定不能漏

  • 不可只依本頁執行,必須另查專門作業規範。
  • 聯絡與紀錄功能不得中斷。
  • 未完成支援事項必須交接。

做到才算完成

  • 每項動作可回溯至專門規範。
  • 現場提出的後端需求有處理狀態。
  • 交接者能繼續追蹤,不必重新找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