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隊/中隊 · 六大功能 · 2026-07-17

火場搶救功能架構

把一場火警一定要做到的事分成六個部分。順序表示先看什麼、什麼不能漏,不代表每件事都照固定分鐘發生。

怎麼用:本頁沿用大家熟悉的「骨幹」概念。平時先看懂六個部分;演練時打開這次要練的項目;演後再核對哪些有做到、哪些要補強。勾選只供自己練習,不是現場正式紀錄或成績。
01

火場評估與情資

到場先看火勢、人命、建物和危害,完成回報後再決定怎麼部署、怎麼搶救。

環境與危害辨識

情資蒐集與通報

依據:局 §8-1、§8-5-1、§8-5-2、§7-1-4-5/C1-01、C1-02;精神:NFPA 1021、1561。

02

指揮體系建立與移轉

現場有明確、單一的指揮,人人知道聽誰的;交接不漏。

指揮權宣告

指揮權移轉與交接

通訊與頻道紀律

依據:局 §6-4、§8-5-3~5、§8-5-14~15、§9/C1-01、C1-02;精神:ICS-200/300、NFPA 1021/1561。

03

火場安全管制

事故安全官盯危害;安全幕僚與安全管制員掌握每一組人員。兩個功能要連動,但不能混成一件事。

危害監控|事故安全官

個人與小組安全管制

依據:局 §7-1-4-1~2、§8-5-14/C1-03、C3-09;精神:NFPA 1404 ROAM、1521 PAR/ISO。

04

人員問責與緊急應變

隨時知道人在哪;出事能立刻救回來。

報到、人員掌握與救援準備

緊急求救|Mayday

依據:局 §7-3-2、§8-8-3、§8-5-14~16/C1-03、C3-09;精神:NFPA 1561、緊急救援小組作業原則。

05

救災戰術執行

把人救出來、把火壓下來,水源、裝備和人力要跟得上。

火災搶救戰術

建築既有消防設備運用

救災科技輔助

依據:局 §8-5-8/C2-04、C1-02及作業要點;精神:NFPA 1001、1021。

06

人員照護、除污與大量傷病患

讓撤出人員不把污染帶進冷區;完成復原後再投入、休息或後送。

撤出、初步除污與人員復原

熱區撤出 → 暖區管制確認/依危害降低污染或初步除污/隔離污染裝備 → 冷區 REHAB

大量傷病患

依據:局 §4-2-2、§7-1-4-4/C3-09、C3-10及幕僚作業要點;除污強度依現場危害與既有規範決定。相關條文仍應由承辦複核。